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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:邾国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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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去河边捞鱼,或者去附近的山林中打猎,交换自己看上的邾国特产。

    结果老板开了头,没有收住口,又对他说,“其实我媳妇也走几年了,正琢磨着新娶一个过日子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何博扭头看他。

    老板说,“君子觉得,我跟刚刚那位,有可能吗?”

    何博看了下他面前摆了许多肉的铺子,又想起那年轻母亲连白送的肉都不肯收下。

    “……这个,我也不是很清楚。”

    虽然容貌出色,但何博还真没有谈感情的经验。

    毕竟何博身边都是一群死鬼,唯二可称为“雌性”的,一是医仲那已经死去,变成了猪鬼的坐骑,二就是西门豹的妻子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太行的野猪还是河东的老虎,何博都没有跟她们深入接触过。

    要说癖好,

    那何博喜欢那些清澈的、流速缓缓的、对自己没什么排斥的河流。

    如果是山的话,那何博要求就会高一点,喜欢草木种类多样,禽兽品种丰富的。

    老板于是失落的叹息一声,嘴里还在喃喃,“深夜寂寞啊……”

    何博没有理他,直接溜了。

    生怕又被人拉着询问婚恋问题。

    等去河里捞鱼,林中打猎,换成了当地的钱币,何博便在第二天,去城里购买起了东西。

    路过那个肉铺的时候,他又看到小孩在那边观看老板杀猪卖肉。

    老板也随他看,以彰显自己正直可靠善良的本性,好曲线脱单。

    没多久,

    孩子母亲又来,继续拎着看啥都想学一手的孩子走了。

    何博在这座城里待了多久,

    这样的场景就重复了多久。

    鬼神都看乐了。

    他甚至找到小孩母亲,询问她,“杀猪卖肉,是一项不错的手艺,为什么不让孩子去学呢?”

    母亲说,“我的孩子有学习的天赋,我希望他可以学更好的,重振家族的荣光。”

    她介绍自家的源流,自称是鲁国贵人之后,三代以前迁居到了邾国。

    何博还是有些不解,“现在礼崩乐坏,坚持祖先贵族的身份而不去自立谋生,荣光又哪来重振的机会呢?”

    人都饿死了,

    也就没有什么“诗和远方”了。

    母亲又说,“我自然知道世道已经变成了这样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从小树立高远的志向,才能让人更进一步,而不是成为一个只知道随波逐流的小民。”

    “我良人在世的时候,曾经和我提过先贤的话语:‘求其上,得其中;求其中,得其下;求其下,必败。”

    “我之前为了节省钱财用度,带着孩子居住在坟地旁边,结果没多久,孩子就学会了丧事所用的礼乐。”

    “有人夸赞孩子善于学习,以后可以成为人才,我希望他能过得更好,便咬牙迁居到城里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他来到城里后,也只知道杀猪卖肉的话,那和替别人主持丧事,又有什么区别呢?”

    何博挠了挠头,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。

    天下间用心的父母,

    大多是希望子女成才的,

    因此会替孩子聘用优秀的老师,对孩子提出严格的要求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何博又回忆起了公子朝。

    当初刚到涅城的时候,对方还只会念诵几首情诗,

    当他离去的时候,却已经读遍了《诗》《礼》,身体也健硕起来,足以让他远行。

    啊,

    原来自己对公子朝还有“再造之恩”呢!

    何博想起当年的事,也意识到了对方的做法和用心。

    于是他又问,“那你想送孩子去读书吗?”

    母亲先肯定的点点头,又忍不住自责起来,“我一直在攒钱,但轲已经十岁了,我还没有凑齐束脩。”

    “我对不起我的良人,也很担心会辜负轲的天赋。”

    孩子再大一些,

    只怕就要失去孩童的灵性了。

    “无妨,我来助你!”

    何博拍了拍胸脯,表示自己正好有钱。

    反正游鱼禽兽,他作为鬼神,可以轻易取得。

    之前打猎来的野兽,也是被何博拿去做好事了。

    反正只是帮助一些小民,西门豹都不会对此说什么。

    比起赚钱,

    更让何博烦闷的是,如今诸国之间,货币不一,走到哪里,都得先兑换当地的钱币才行。

    “我看那孩子有些眼缘,你的慈母之心,也让我想起了旧日的朋友,因此我愿意资助一二。”

    母亲说,“这怎么行呢!”

    “我希望轲以后可以成为仁义的君子,不受嗟来之食,又怎么能接受您的钱呢?”

    “我既然可以纺织麻布赚钱,就不该再去索要君子的恩惠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何博从善如流,没有再说资助的话,只是又讲道,“那我能向你购买麻布吗?”

    母亲露出笑容,这次没有拒绝,然后按照最低的市价,将自己纺织出的麻布,售卖给了何博。

    何博抱着麻布,想着自己该用这些布做什么。

    他转身就要走,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
    “敢问你家的姓氏?”

    既然是贵人之后,那肯定是有姓氏的。

    何博做了慈善,总不能连自己资助的对象叫什么都不知道吧?

    母亲骄傲的告诉他,“我家是孟孙氏之后。”

    孟孙氏,

    何博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因为《左传》中曾经批判过该氏的源流,声称“庆父不死,鲁难未已”,以彰显孟孙氏当初在鲁国的权柄之重,威胁社稷。

    而如今,

    时移世易,

    再尊贵的姓氏也沦落了下去,其后人更是四散,如今也只称孟孙氏为“孟氏”了。

    加上对方刚刚提到过孩子的名,所以那个常跑过去看杀猪的小孩,应该叫做……

    孟轲。

    “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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