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绝云三结义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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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秋身上一圈光岩盾,挡了下来。
愚人众还未反应过来之时,院内已是狂风大作。脚下大地似乎都在涌动。
一把黑剑,不知从何处,破空而来。
新仇旧恨一起算!
看得行秋和重云都合不拢嘴,这也太夸张了吧?竟能强到如此地步?
一群愚人众根本不是对手,被林牧三两下全部打个半死。
“我只数三个数,不交代清楚,全部得死。”
愚人众自是清楚,这句话半点水分都没有,林牧的通缉令早就下发了。
现在除了愚人众公子——达达利亚,没人能救他们。
“我们是专门搜寻奇特体质的人类,听闻此处有户人家,女儿体质特殊,便来寻找...上次几位看到你,吓跑了...”
“林老板,这些人欲抢杀我璃月子民,就不麻烦林老板出手了。”
门口,一大胸短发女,依靠着门框悠悠说道。披着至冬国的白色貂皮短衣,很明显是从某位至冬国高官手里夺来的战利品。皮质长裤,一侧有大面积裸露,蓝色上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。
短发凌厉的如同被刀砍过一般,傲人的大峰上,那颗标志性的痣,让人本根挪不开目光。
简直熟透了,风一吹,就得哐当落地。
“夜兰小姐?”
夜兰曾经去过飞云商会做客,行秋认得。此人就职于璃月总务司,可在官方名单里却查无此人。有人说她是璃月的情报官。
“没想到,我林某人也上了夜兰小姐的特别关注,真是荣幸。”
这夜兰刚刚出现之时,他竟然都毫无察觉,这几个愚人众只能当个顺水人情好了。
某种意义上林牧和夜兰一样,都是千面一人。
“多谢林老板出手相救。”行秋又拉了拉一旁一脸迷糊的重云。
“他就是写那种看了会脸红的书,的林牧?”重云有点疑惑,表示难以理解。
“重云啊重云,我家有个丫鬟,曾在须弥国贵族府中研习精油理疗秘术。我找她来帮你推拿筋骨,你下次看就不会脸红了……”
“行秋少爷,你们是为何来此处?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?”行秋有些疑惑,这位蒙德的老板不仅认识夜兰,还能认识他?
林牧不语,行秋不好多问,解释了一下,是和胡桃对诗时,听胡桃说起过。
行秋对林牧已是仰慕已久,都是剑客书生,非要和林牧结伴而行。
山间,三人打猎烤肉,喝酒谈天。
“我不吃热的,别拿火烤我...”
行秋岂会轻易放过重云,悄悄在水里倒了酒。
重云一口下去,当即暴走起来,脱去外套,勾着林牧的肩膀,“林老板,我跟你说,我家方术天下没人能出其右,降妖除魔不在话下...你喝阿...没事我买单就行。”
“等我驭了纯阳之体,斩尽天下妖邪,然后?算了我也不知道然后怎么样...”
“林老板,我看你身上有邪祟,我来为你施法...”
“今日有缘,不如三人结为异姓兄弟。”重云拉着行秋哐当就跪在地上,要拜。
“大哥你怎么不跪?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兄弟俩...”
林牧本想拒绝,可他们又叫大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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