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蹭饭[2/2页]
想到这我忍不住咬牙切齿,恨恨说:“这于得水和孟玲娟也真够下贱的,为了不让咱们的
我去老黄家买点现成的吃。”
老黄在我们村开了个农家乐,生意就那样,就节假日周末的时候有城里来的人去那吃,平时就是谁家懒得做饭了,就去他家要个菜啥的吃点。
秦清单身贵族,平时做饭也少,所以也就成了老黄家的常客。
我嘿嘿一笑,腆着脸说:“那啥,你吃啥,要不然你给我钱,我帮你买去
秦清这下回过味儿来了,白眼一翻:“怎么个意思,你还想在我这蹭饭啊?”
我哈哈笑喷了:“被你发现啦。”
“别逼我骂你啊,白俊,你占了我几次便宜了,不说请我吃饭赔罪,你可好,倒是好意思让我请你吃饭?你还要点脸吗?”秦清直接一顿揶揄甩了过来。
我脸上一烫,尴尬笑道:“是是,那行吧,你吃啥,我请你,可以吧?”
秦清这才展颜一笑:“这还差不多。去吧,给我要个西红柿鸡蛋盖饭好了。”
我跟个奴才似的应了声是,赶紧颠颠去了。
人秦清说的确实在理,都看了人家不穿衣服了,还两次,按理就是我该给人家赔不是,再说了,一个西红柿鸡蛋就搞定了,算起来还是我占了大大的便宜,嘿。
话说回来了,也不知道家里老爷子气儿消了没有,哎,我确实担心回去就是一顿削,要不然为啥我不敢回去,非要在村部跟秦清一道吃呢?
从村部出来就往老黄家去了,没走多远,村里的大夫陈蕊穿着白大褂,骑着小车迎面过来了。
陈蕊是我们村的人,上的医专,回来之后就在村子里开起了诊所,当起了大夫,算起来她还比我算几个月,人家却是科班出身,我呢?哎,早知道当初我也去混个文凭,学门手艺了。
陈蕊喜欢留着短发,从小就跟个假小子似的,不过开口一说话,细声细语的,特别好听,这隔壁村有的人生病了,还都不嫌远,专门跑过来找她看,人家就说了,不为别的,就因为陈蕊人好,找她看病心里踏实。
第三十四章 蹭饭[2/2页]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